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度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惠市规建函〔2016〕158号
发表时间:2016/4/1 15:11:59 点击总数: 分类:培训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砌落实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件》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每年接受累计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目应不少于42学时。为方便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我局培训中心4月起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砌落实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件》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每年接受累计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目应不少于42学时。为方便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我局培训中心4月起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选题以装配整体式建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筑设计管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市宜居环境、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有关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为重点,涵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多个方面的内容,聘请具有长期工作实践经验的专家,以讲座的形式授课。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学时:本次培训为专业课,计42学时。
(二)按学员报名先后编班,依次定于4、5、6三个月滚动式开班,6月23日截止报名。所有报名者均须填写Excel格式报名表发至117683508@qq.com邮箱。
四、收费标准
200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32元/人)。
五、学时申报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自行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申报。
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选题以装配整体式建筑、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筑设计管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市宜居环境、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有关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为重点,涵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多个方面的内容,聘请具有长期工作实践经验的专家,以讲座的形式授课。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学时:本次培训为专业课,计42学时。
(二)按学员报名先后编班,依次定于4、5、6三个月滚动式开班,6月23日截止报名。所有报名者均须填写Excel格式报名表发至117683508@qq.com邮箱。
四、收费标准
200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32元/人)。
五、学时申报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自行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申报。
六、报名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市工程监督站大楼四楼培训中心403(市食品监督局后面100米)。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167760 。
附件: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3月11日

联系电话
培训部:0752-2116987 综合部:0752-2116136 监督电话:0752-2162313
信息发展部:0752-2116189 办公室:0752-2116136 QQ:2280957760
会员服务部:0752-2181686 传真:0752-2116389 E-mail:hzjzyxh@126.com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4楼1409(业务窗口)17楼17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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